一、可以采用哪些方法解决医疗纠纷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双方自愿协商;
2.申请人民调解;
3.申请行政调解;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医患双方应当文明、理性表达意见和要求,不得有违法行为。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对分歧较大或者索赔数额较高的医疗纠纷,鼓励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的途径解决。
二、医疗事故责任可以划分为几个标准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三、医疗事故责任如何确认赔偿
确认医疗事故责任的赔偿如下:
1.医疗费标准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确认;
2.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确认;
3.误工费标准为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但工资超本地同行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4.医疗事故确定赔偿标准的其他方式。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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