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籍证明的办理需提交哪些材料
户籍证明的办理所需携带的材料根据不同的工作和生活情况有不同的办理流程,大致来说可以分为4大类:
(一)是普通居民落户办理,这类人最为常见,例如单独的外来务工人员,正常迁入当地的人员,来投靠的职工家属等。
办理此类户籍证明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明文件,迁入申请书,工作证明,投靠人的户口本等,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二)一定数量的外来务工人员,这类情况一般是由招聘单位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办理,需要提供务工人员的身份证明、劳务合同、招聘单位的企业证明,法人身份证明等。
(三)因土地征用原因落户和农转非,除了身份证明文件外,还需要土地征用文件,安置文件等相关资料,一般来说由被征用地的企业或政府同意办理。
(四)转业军人和部队调动,除了需要身份证明文件外还需要部队出具的退伍证明,人事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由当地公安机关审批办理。
办理户籍证明根据不同情况和地区都要相应不同的要求,可以先咨询迁入地公安部门了解。因为根据最新要求现在有些地区公安部门已经不需要户籍证明了,凭借国家统一身份证明就可以代替。而且户籍证明是有时间限制的,也是根据具体情况和地区来看。
二、什么是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怎么办理?
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
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也有常住居民特殊情况需要户籍证明的,居民凭身份证公安机关会出具的。
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急需户籍证明的,警方称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可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三、派出所不给开户籍证明怎么办
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是其职责所在,如不开可按如下方法处理:
(一)如果是自己材料不全的,需要按照正常材料要求去做;
(二)如果是派出所人员故意刁难的,可以向其上级领导反映;
(三)如仍无法办理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举报。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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