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债务不会查封子女的财产,法院只能对父母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
一、法院应该如何执行担保人
债务有生效判决确认的情况下,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可以列为强制执行对象,法院会采取查封、冻结、拍卖、划扣等措施执行其名下的财产,对拒不履行的还会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如擅自违反以上限制则涉嫌刑事犯罪,则可能被提起刑事诉讼。强制执行范围仅限于个人财产,不会牵涉父母、子女等。还有,强制执行以不影响被执行人基本生活需要为底线,譬如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不得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唯一居住用房。担保人被执行后,有权向债务人提起诉讼,向债务人追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没有可以执行的财物,法院会中止执行,待有条件执行后再恢复执行。
二、为什么没有接到通知法院冻结个人账户
法院一定会通知被冻结银行账户的人的。如果暂时没有接到通知,可能是原告提供的地址不准确。法院冻结银行存款后,应当将冻结裁定书向双方当事人。 如果不送达是不合法的,是案件程序上存在问题。 但是,即使没有通知被冻结银行存款的人,也不能起诉法院,只能投诉,由法院送达,弥补程序上的缺陷,就行了。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对案件承办法官进行政务处理。强制执行的,可以取出;一般冻结的,不可取出。
法院冻结主要是应为法院介入,估计客户有纠纷在身。解除的话要等到法院判决之后。到时就会解除的。法院不会直接划扣钱。诉讼过程中冻结的,属于保全,不能强制划转;判决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判决书冻结的,可以强制划转。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三、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
财产保全措施根据规定具体如下:
一、查封是指人民法院清点被保存财产后,就地封存,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财产的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张贴封条、张贴公告等方式查封;
二、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过程中,为防止财产损失和损失,将需要保全的财产转移到某些地方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保全措施;
三、冻结:是指人民法院通过法律程序出具保全裁定,通知有关金融单位限制被申请人转移或者提取财产的保全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人民法院冻结的资金,其他司法机关不得重复冻结财产,只能等待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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