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含义
首先,它是指权利人与加害人之问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指公民、法人和其他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受到他人不法侵害,遭受财产上损失或精神利益的损害时,权利人享有请求赔偿的权利,加害人负有赔偿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也称作侵犯专利权损害赔偿之债。
其次,它是指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即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根据知识产权法律的规定,不论公民、法人等任何主体,凡侵犯了他人享有的专利权,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都应当予以赔偿。
再次,它是法律规定的一种具体的民事责任形式。当不法行为人侵害了他人享有的专利权并造成损害,即负有赔偿的义务。但如果加害人不履行赔偿义务,权利人就有权提起民事诉讼并通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强制其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二)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
1、补偿性赔偿原则
这种观点主张,对专利侵权的损害在确定赔偿额时,应当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赔偿额既不能多于被侵权人的损失,也不能少于被侵权人的损失。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
2、惩罚性赔偿原则
这种观点主张,在确定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额时,除了补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还应当对故意侵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实行惩罚性赔偿,即除了补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还应当加大赔偿额,使被侵权人获得的赔偿大于其受到的损失。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补偿性赔偿原则不论侵权人的主观上是否是故意,情节是否严重,一律只对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无法体现法律对故意与过失侵权的区别态度,而惩罚性赔偿原则考虑侵权人的主观过错和侵权的情节,予以区别对待,较为公平。
一、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
在专利侵权中,损害赔偿数额主要是根据侵权行为造成专利权人的财产损失的多少来确定的。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有以下四种方法:
1.权利人因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来确定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
2.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利益来确定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专利权人因侵权造成的销售减少的总数*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
如果权利人销售量减少总数难以确定的: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
3.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利益来确定
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数额、该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4.法定赔偿金来确定
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注意:第四种计算方法只有在前三种计算方式都无法使用时,才能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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