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质量安全如何保障并维护消费者权益
保障、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方法是健全、完善国家法律制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可向消费者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向责任者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在接到投诉后,将消费者投诉的问题转交到被投诉单位,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问题的处理与答复,或转请有关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解决。
二、食品安全标准的性质是什么
食品安全标准的性质,是国家强制性的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具有规制性、对有限风险的容忍性、利益协调性,及强制执行性等特点,其中强制执行性是对食品安全标准整体特性的界定,包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在内,都具有强制执行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第二十五条,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三、食品安全标准的涵盖范围有哪些方面
1.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2.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3.食品添加剂的限量规定;
4.法律规定的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n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n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n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n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n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n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n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n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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