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告是在厦门常住,原告就可以在厦门当地起诉。
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如果符合上述条件是可以在厦门起诉离婚的。
非厦门户籍失业金的领取流程
非厦门户籍外来失业人员,若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的,可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一次性生活补助手续,请登陆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办事指南—外来户口失业人员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根据该窗口的办事指南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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