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再婚并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生育二胎:
1、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2、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3、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两个子女的。根据计划生育新政策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上几种情况的,才可以申请育二胎。
一、离异再婚后的生育政策
有关离异后再婚夫妻生育政策的问题,各地的规定有所不同。
举例: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二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过两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的;
(三)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四)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再婚夫妻的生育条件
1、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三、组合家庭算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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