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到医院看病买药基本上是不报销,住院才会报销,职工缴纳了社保,并且领取了社会保障卡,在去医院或者药店买药的时候,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中国人账户的余额支付药费。只有在住院的时候,才能在统筹账户中报销。医保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
外地医保在北京看病怎么报销
外地医保在北京看病的报销方式如下:
1、异地就医的门诊和住院报销人员需出示费用的收据和清单,处方底方,明细表,医保手册,疾病诊断证明书。同时要开具一张就诊医院的等级证明,交用人单位(或社保所)汇总,报区、县医保中心审核结算;
2、异地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可以通过邮寄报销单据、家人代报的办法返回原所在城市报销,报销范围和报销标准等完全按照所在城市的医保待遇执行,报销款可由家人代领或设立专用存折领取。
外地医保在北京报销比例。
外地城镇户口上的医疗保险享受的待遇和北京户口的人是一样的,现在使用医保卡,在职职工报销比例是1800元起付,超过1800元的医保现在实时结账,报销70%。剩余部分,若单位上补充医保,能继续报销,若没有,费用就得自己承担。若是外地农村户口,还有一种医保选择,且只需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但是在报销时,只能报销住院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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