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为被告人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和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可以为自己提出缓刑申请与陈诉理由,申请后由法院裁判。
一、律师为什么帮坏人辩护
律师帮坏人辩护的原因:每个人都有辩护权,只要是委托人,律师就应当为其辩护。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二、刑事诉讼律师介入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律师介入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三、刑事诉讼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两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自诉人),他们是刑事诉讼的主要参与者,依法拥有广泛的诉讼权利。
在共同权利方面,有以下几项:
1、语言文字使用权: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控告权:对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司法工作人员的违法侵害行为提出控告;
3、申请回避权:对侦查、检察、审判人员或者书记员、鉴定人员、翻译人员依法申请回避;
4、参加庭审权:依法参加庭审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向证人发问并质证、辨认物证和其他证据等过程;
5、申诉权: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
此外,被害人的特殊权利还有委托代理人权、刑事自诉权、申请抗诉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特殊权利有获得辩护权、最后陈述权、刑事上诉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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