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外遇的离婚证据从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方主动承认的书面材料、聊天记录、录音等;
二、亲子鉴定;
三、警方笔录;
四、单位的处罚;
五、双方来往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
六、双方来往的视听资料;
七、邻里、同事、朋友、亲人证言。
外遇短信能否作为离婚证据
自打知道老公有外遇后,28岁的阿-丽(化名)这心里,烦得整夜整夜睡不着。
一天,她特意请了假,跑到朋友家打电话,咨询专家。
“他最近越来越少回家,也默认自己出轨了,这段婚姻能维持多久,心里也没有底,我已经用照相机拍下了他的暧昧短信,这能不能算证据?其实有时候我被逼急了,真想请个私家侦探。”
电话那头,阿-丽一口气说完这一通话,深深吐了口气。
阿-丽说,丈夫阿-城(化名)很喜欢到娱乐场所玩,婚前婚后都这样,“很多时候我不清楚他在哪里,在干吗,他只是每个月给家里钱,我们像AA制过日子。”阿-丽说,自己心里很苦,但是看着女儿,又决定守着这个家。
去年夏天,一位密友偷偷告诉阿-丽,看到阿-城搂着一个年轻女子出现在商场,神情很暧昧,阿-丽当下气得就想离婚。可密友却提醒她,“要离婚可不能这么便宜他,一定要搜集他的外遇证据,到时候上法院多分割财产”。
于是,阿-丽开始留意阿-城的行踪。她偷偷翻看阿-城的手机,发现收件箱被删除空了,但却在已发信息里看到,自己的丈夫居然称呼另一个女人“亲爱的老婆”,与她有关的短信都很亲热、暧昧。阿-丽气炸了,将短信拍照,在网络上备份。随后,她又打印出丈夫的通话清单比对,证实那个号码与丈夫联系非常频繁。“我当面质问他,他发怒了摔门就走。”阿-丽回忆说,几天后丈夫回家,默认有外遇,对方是一名离异的服装店老板娘,“他说他们有热恋的感觉。”
阿-丽想着丈夫可能与另外的女人在一起,既心酸又愤怒,让娘家几位亲友轮流盯着丈夫的公司大门,跟踪了解到那家服装店地址。此外,表弟也用手机拍到一些阿-城与老板娘的亲密照片。
“我很迷茫,看着这些证据更心痛。一旦离婚,这些照片与通话清单能作为证据吗?”阿-丽问道。
律师点评:
对于外遇行为,目前存在取证难的现实,有以下办法可以参考:一、搜集双方来往书信、邮件等资料;二、搜集其他家庭成员或者邻里能够证明对方有第三者的证言;三、搜集视听资料等。以上行为必须以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为前提。同时,以上证据都不能直接证明,只能相互辅助,由法院最终判断是否采信。阿-丽所拍的手机短信照片,可能无法认定该手机为阿-城所有,而阿-城与第三者的亲密照片需要视情况而定。既然阿-城仍然支付家用,建议阿-丽花时间挽回这段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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