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不能算是赠与。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后丧失继承权。放弃继承和赠与是不同的,赠与是免费赠与或有条件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书面表示放弃继承;未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未表示到期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父母赠予房屋姐姐放弃继承权如何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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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李先生来信:我上周得到母亲的承诺,将继承父母名下(父亲已去世)一套90平方米的电梯房,该房的产权证不满5年,我姐姐表示放弃继承权,但要求我支付一笔现金作为补偿。请问,继承父母房产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涉及费用要多少
广东唐律师: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继承过户首先要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房子进行价值评估,然后去公证,包括继承公证和李先生姐姐放弃继承的公证,公证费用按房子评估总价值的2%收取。凭公证书去房产交易所过户,只需交纳工本费和万分之五的印花税费,契税、个税和营业税是全免的。
但是,继承之后出售,相当于自有房屋出售,要交20%的遗产税(个税),未满五年出售的要缴纳5.55%的全额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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