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罪不应算作民事纠纷。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
教唆罪立案标准是怎样
1、首先,对于教唆犯来讲,如果教唆他人犯罪,并且自己参与犯罪的话,应当按照共犯来处理,如果自己没有参与犯罪,仅仅停留在教唆阶段的话,那需要来看一下它在整个犯罪过程当中起着什么样的作用。
2、如果他人并没有犯罪的故意,而自己通过教唆使他人有了犯罪的故意,并且亲自谋划了整个行动的话,那他起的就是主犯的作用,反之,他的教唆只是起到一个辅助的作用的话,那他就是从犯。
3、其次,对于教唆犯来讲,他的叫做对象非常重要,如果是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的话,就按照上面当中的规定来进行处罚就可以了,不过由于未成年人的心智比较不成熟,此时非常容易听信教唆,教唆犯如果教唆未成年人的话,就相当于利用了未成年人的弱点来进行犯罪行为,这个时候需要从重处罚。
4、最后,如果自己实施了教唆他人的行为,但是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话,那么这个时候教唆犯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比如说甲教唆乙去杀人,而乙在思量过后之后没有选择杀人,那么这个时候他的教唆就是不成功的,所以这个时候相当于犯罪未遂,对于教唆犯来讲,可以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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