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孩子判给谁的可能性大
起诉离婚孩子判给最适合抚养孩子长大的一方的可能性大,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
4.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等;
2.写明变更抚养权的原因;
3.写明变更后抚养权归谁,探视的规定;
4.不直接抚养一方所需支付的抚养费具体数额,支付方式及时间;
5.其他有关抚养过程中的协议。
三、离婚后养不起孩子可以送给他人收养吗
离婚后养不起孩子可以送给他人收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的规定,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符合送别人的条件,可以将子女进行送给别人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n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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