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能分合伙企业的投资份额。经双方协商将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部分转让至另一方名下的,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离婚的夫妻双方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时如何分割持有的股份
离婚时分割持有的股份方式如下:
1、夫妻双方均持有公司股份的,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处理各自的股份,若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价值进行评估,由法院作出判决;
2、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份,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处理公司股份;
3、双方同意将公司股份转让给未持有公司股份的配偶或者第三人的,必须经公司一半以上股东同意,如果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样的价格购买的,夫妻双方可以分割相应的股权转让,若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愿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配偶或第三人可成为公司新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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