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的二胎是二孩或者属于计划内的三孩或以上,则无需罚款,无需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不是属于计划内二胎以上的,则必须按照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那么生育三胎的罚款标准是什么呢?
“超生罚款”的对象变成了生育三胎及以上多孩的人群。长期以来,这个政策带来了一个问题。为了逃避罚款,中国存在1300万个“黑户”,其中60%以上是超生人员。这里“再生育子女”所指的就是三孩及以上。与独生子女政策时类似,这种规定是为再婚、残疾等特殊情况准备的。
社会抚养费征收参考标准如下: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达到规定的再生育年龄或生育间隔提前再生育子女的,每提前一年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征收,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3.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4.因实施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谎报婴儿死亡或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后违法生育的,按违法多生育子女征收标准的二倍征收。
5.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违法多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
农村三胎政策并没有放开,生三胎属于超生。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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