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出境证件罪是指,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其他名义,行为人通过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手段,给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行为。触犯骗取出境证件罪的犯罪嫌疑人,会被法院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处罚金。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不仅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处罚金。如果是单位犯罪,法院不仅对单位判罚金,还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按上述规定处罚。
骗取出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骗取出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本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出境证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弄虚作假、从国家主管机关骗取出境证件并交给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分子用于犯罪活动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规定,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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