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
离婚诉讼书的格式有哪些?
一、离婚诉讼书的格式:1、原告、被告的身份信息。2、诉讼请求。3、事实与理由。4、原告人签字。二、离婚诉讼所需材料:(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1、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2、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3、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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