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家陪嫁钱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娘家陪嫁钱正常情况下应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女方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的,则娘家陪嫁钱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分割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割娘家陪嫁钱,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一、离婚后婚前嫁妆是否可以收回
离婚后女方可以收回在登记结婚前父母赠与的嫁妆。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婚前赠与,是女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应视为女方个人所有。登记后赠与的,这类女方娘家未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个人赠与,应视为夫妻共同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嫁妆有特别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确定财产所有权。
二、结婚一年离婚嫁妆怎么处理
结婚一年离婚嫁妆是否能退需要视情况而定。
1、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此时嫁妆应当退还,归女方所有。
2、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此时,嫁妆是否退还,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财产分割。
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当然,如果该嫁妆很明显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也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女方离婚嫁妆钱能要回吗
如果陪嫁的钱是婚前赠与女方的,则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可以要回;如果是婚后赠与女方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只能要回部分,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也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也可以全部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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