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股的话是需要到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的,不然员工的权利是没有办法维护的,而且入股时需要在工商局备案及写入公司章程,将公司的章程到公司登记注册地的工商局留存备份,公司设立、变更都会引起章程内容的变化。
一、员工入股的方式有哪些
(一)员工优化认购公司办理现金增资时保留一定比例股份由员工优先承购公司发行新股时,应保留发行新股总额10%至15%的股份,由员工承购。
(二)分配员工红利时以发给新股方式支付公司于盈余分配时,计算分配员工红利的数额。得以发行新股方式给付,此即所谓的员工分红入股。不论是以现金或发行新股给付员工红利,员工均应依法申报为所得,因此,公司通常二者搭配,使员工一方面取得价值较高的股票,亦有现金可支付税款。
(三)员工以股东身份认购股份公司于办理现金增资发行新股时,如预计保留给员工认购的股份大于法定最高应保留之15%时,公司亦得由原有股东放弃认购方式,使员工以特定人员身份承购。
(四)由现有股东移转持股予员工公司于未发行新股时,如欲让员工加入投资,亦得协调现有股东移转部分持股予员工。此种方式于家族公司成为公开发行公司时,经常采用。
二、员工可以入股其他公司吗
(一)这要看你们单位的性质以及相关章程,如果是国企和事业单位员工,就不能参与入股投资。但在实践中,可以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以家人或者其他亲友的名义,代为参股。这一切都是我国为了避免以权谋私的情况出现而设立的。
(二)禁止国有企业职工投资与本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以防止通过不当行为向职工持股、投资企业转移国有企业利益。
(三)国有企业职工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为本企业提供燃料、原材料、辅料、设备及配件和提供设计、施工、维修、产品销售、中介服务的企业;不得投资与本企业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关联业务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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