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无接触交通事故的责任应当从因果关系出发,同接触的交通事故一样认定责任。通过交通事故的定义来看,接触与否并不是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由上可知,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是道路、主观上是过错或者意外、结果是造成了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虽然接触行为没有发生,但是因为对方引起了交通事故的产生,也应当承担责任。
另外,即使不同意上一观点,也可以从法理的另一个角度:紧急避险进行分析。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一、在我国不得减轻侵权人责任吗
可以减轻或免除侵权人责任的情况有:
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
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承担适当的责任;
6.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发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二、车撞狗是属于交通事故吗
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撞死宠物狗,也应属于交通事故。如果是流浪狗,属于无主物,他人财产没有受到损失,就不属于交通事故。宠物狗虽然不是权利主体,不可能有什么路权,但是饲养人所有的财产。
车撞狗发生交通事故处理如下:
1、一旦发生了车撞狗或狗撞车事件,则应从饲养人是否取得养狗行政许可、是否进行栓养及驾驶人是否存在超载、超速等进行综合考量,并对由此导致的损害适用过错归责原则;
2、即若驾驶人为正常行驶,对蹿出的狗尽到了紧急刹车等注意与谨慎义务,则驾驶人应予免责,但法律并不禁止驾驶人出于对饲养人的同情而向其支付一定的补偿款;
3、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果城市里有主的宠物狗被撞,不管宠物狗有没有“路权”,很难说是车之过,还是狗之过,一般作为双方无过错,认定为交通意外。对于赔偿问题,通常由车辆驾驶人与狗主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裁决;
4、保险公司在理赔方面,还是主要依据交警部门出示的证明材料。要是交警部门认定投保车辆有责任,保险公司还是会给予赔付。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是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是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必须由四个要素构成:第一,事故主体是车辆;第二,事故空间在道路上;第三,事故原因系过错或是意外;第四,事故后果包括人身伤亡或是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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