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私自改学生的就业情况肯定是违规行为,是否违法则需要看该行为是个别还是大面积,个别的话仅涉及到学校与个别学生之间的信息错误,而大面积则是学校进行了信息造假以应付上级主管部门。
不管哪种情况,作为涉及到的学生均可以与学校进行交涉,如果对学生造成了不良后果的,可以以民事纠纷要求学校予以赔偿;当然学生也可以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举报,由主管部门进行调查。
任何维权行为或举报行为都应该建立在一定的事实基础之上。
一、高中强制住校是否合法
虽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七条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但教育法里规定的是根据需要设立寄宿制学校,也只是为了保障居住分散的学生入学,并没有强制要求学生必须住校。学校要学生住宿是为学生著想,是对学生家长有交代,毕竟学生是家长交给学校了,学生在校期间是由学校负责,要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的。
教育部《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校缩短假期属于违法吗
法定假日学校减少不属于违法的行为,严格来说属于一种教育违规。
教育局明确要求各个学校除高三年级以外不得缩短假期进行补课,而且学校补课实行“三愿”原则,即学生自愿、家长自愿、教师自愿。如果是法定节假日,可以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学生也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以学校不放假是可以向当地教育主管机构投诉举报的。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法定假日学校不放假需要支付教师加加班费的。
1、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2、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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