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中没有受伤的误工费应当怎样支付
1、交通事故中没有受伤的误工费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费损失赔偿;
(2)有固定收入,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计算;
(3)没有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按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车险的赔付范围是什么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3、受害人死亡,的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绍兴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人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人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人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人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人。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
(二)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相比,在总的计算公式上是一样的,即: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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