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发明人最多填写几个?
《专利法》是专门用来调整专利有关的法律关系的规范,在《专利法》中没有明确的说明专利发明人的人数问题,根据“法不禁止则自由”的原则,在民法领域,一般认为在没有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做出的行为都是法律允许的。所以,专利发明人的人数是没有限制的。
专利发明人的认定。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性工作的人,例如试验员、描图员、机械加工人员等,均不是发明人或设计人。其中,发明人是指发明的完成人;设计人是指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完成人。
二、发明人和申请人区别
所谓专利申请人,是就一项发明创造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人。一般情况下,发明人、设计人与专利申请人为同一人。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专利申请人则为发明人、设计人以外的其他人:
(一)他人通过合同从发明人、设计人那取得了发明创造得专利申请权,并申请专利的。应当注意,发明人、设计人在提出专利申请后转让其专利申请权的,应当将转让合同交专利局备案,且经专利局登记合同后生效。
(二)发明创造的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对于正在申请的专利权利的继承问题,必须向专利局提出变更申请人的请求。
(三)法律直接将专利申请权赋予发明人、设计人以外的其他人。如职务发明创造的申请人为发明人、设计人所在的单位。所以专利申请人和专利发明人并不一定是同一人,是有区别的。
三、一般专利权人于发明人的关系
专利申请人可以是单位或是个人,但发明人只能是个人不能是单位,单位的发明具体一定是落在个人身上,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发明人可以填写多人、专利申请人也可以填写多个单位或多个个人或是单位跟个人共写,专利授权后,在专利权的分配上就是所有专利权人共有。
总之专利权人,可以不是发明人,也可以是发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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