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败诉的后果是:
1、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2、通知银行从行政机关账户划拨应当返还的罚款或者应当支付的金额;
3、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处以50元至100元的罚款;
4、向监察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等。
行政诉讼二审败诉怎么办?
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二审判决结果不服,认为判决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或者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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