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
具有著作权纠纷管辖权的法院主要有:
1.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人民法院;
2.侵权复制品储藏地人民法院;
3.侵权复制品查封扣押地人民法院;
4.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著作权纠纷如何举证
发生著作权纠纷时,作为原告可以举出的证据包括:
1.证明是作品的著作权人(创作人、合作作品的创作人、职务作品的权利人、享有作品部分全能的继承权或受让权)的证据;
2.证明享有主张权利证据,职务作品的尤其需要明确权利人及权利权限划分。
3.证明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的证据,排除正当使用或许可使用的证据责任则由被告承担;
4.侵权情节证据(侵权实施情况、影响范围、受害情况、损害程度等),包括经济损害和精神损害;
5.损害大小、侵权人获利大小等请求赔偿证据。
三、著作权纠纷的处理方式
发生著作权纠纷之后,主要的处理方式如下:
1.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自行和解,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受损。
2.调解。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不愿意调解、达不成调解协议或调解后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3.仲裁。仲裁仅限于合同纠纷,提请仲裁必须有书面协议或书面的仲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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