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协议离婚的,在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后,双方即解除婚姻关系,相应的离婚协议即生效。
办理离婚需要带的证件如下: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
4、免冠单人照片。
一、离婚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双方的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
一、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后的处理具体如下:
1、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的,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继续合法有效;
2、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均反悔不愿意离婚的,可以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关系继续合法有效;
3、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夫妻双方均不反悔决意要解除婚姻关系,应当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完成离婚登记,即解除婚姻关系。
综上所述,现役军人在退伍后就不再具有军籍,所以退伍后军人的离婚程序与一般的离婚程序相同,分为 自愿离婚 程序和诉讼离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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