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结婚彩礼一般应当全额退还,但如果双方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共同生活或者已经有孩子了,则可以不退还彩礼或者返还部分彩礼。
具体如何退还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退还多少彩礼。
一、结婚前给了彩礼离婚会怎样?
婚前给的彩礼,离婚后一般是无法退还的,但有三种例外情形:
(1)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并且双方已经离婚或准备离婚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且双方已经离婚或准备离婚的。若没有这几种情形,一般法院会认定彩礼是男方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不应予以返还。
二、彩礼是否可以返还?
返还彩礼有依据。司法解释规定,如果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女方在跟男方分手后应将男方给付的彩礼退还给男方。如果双方已经结婚,但是确未共同生活,或者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那么离婚后女方要将彩礼退还给男方。
三、离婚彩礼要退吗?
离婚彩礼是否能退视实际情况而定。存在以下情况需要退还:
1、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的;
3、给彩礼的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
返还额度的认定如下: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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