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保证书是否能够得到司法机关的有效认可
婚前保证书是有可能得到司法机关的有效认可。婚前保证书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以及内容只是对财产权利进行处置的前提下,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涉及到人身权利的处分,那么是无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婚前保证书怎么写
婚前保证书应当写明的内容是:保证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保证的事项,最后由保证人签字并写上日期。另外,婚前保证书不全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需要根据不同情况予以确认。如果保证书上写“一方婚后必须忠实于对方,否则将净身出户”这样的内容,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
三、婚前保证书公证流程是怎样
1.当事人准备好本人身份证、财产权属证等材料。若婚后公证的,还需要夫妻双方订立的婚前协议;
2.当事人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3.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n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n(二)意思表示真实;\n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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