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责人物:重大事故罪当事人
时间:2023-07-08 11:32:27 36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安全责任事故犯罪的典型罪名,在经历了立法变革和30年的刑事司法实践,尤为突出的是犯罪主体,由特殊主体发展为一般主体的变化。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严密刑事法网,更好地预防和控制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角度出发,单位也应当成为我国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

酿成血液制品的是否构成重大事故罪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是由下列要件构成的: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过失;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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