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工作部署,2015年10月1日要在全国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各地税务机关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国税、地税之间的协作合作,做好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分工配合,统筹做好改革前后的过渡衔接工作,确保现有登记模式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平稳过渡。
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除以上情形外,其他税务登记按照原有法律制度执行。
改革前核发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在过渡期继续有效。
营业执照办三证合一的材料
办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副本,卡、税务登记证,不需要复印件;
2.公司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有代办人,需要带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填写联系人信息,领取营业执照补/换申请书、企业登记证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表格可以在办理窗口领取。
办理的时候,需要带齐所有的资料,这一步很重要,因为他决定了你是否需要多跑一些冤枉路,提前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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