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在公共场所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由该第三人来承担。具体如下:
1、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在公共场所故意殴打他人是什么罪
在公共场所故意殴打他人达到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全文40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