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督办应进行监控。隐患信息档案的建立安督办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奖惩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为哪四级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为哪四级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为:
(1)一般事故隐患。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2)较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到500万元以下;
(3)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到1000万元以下;
(4)特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5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罚款。
二、确定重大隐患应遵循什么原则
1、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2、涉及重大危险源、重要装置的;
3、涉及多人滞留,暴露10人以上的;
4、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一定时间得不到整改的;
5、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6、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认定为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
《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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