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看好的最后一件羽绒服不被别人买走,海州消费者张先生在预付了50元订金后于第二天带妻子前来购买,没想到妻子却没有看好,而商家又坚决不退款,双方发生争执。
几天前的一个上午,张先生在当地一服装店看中一款男式羽绒服,经过讨价还价,双方最终商定成交价格为450元,但在交款时,张先生又有些拿不定主意,便想第二天带妻子过来参考一下。
可这时营业员告诉他,这款羽绒服店里只剩一件了,如果不付订金,说不定不久就会被别人买走。最后,在营业员的劝说下,张先生便预先交了50元钱,并与营业员商定,余款在取衣服时付清。
然而第二天,张先生和妻子来到该服装店时,妻子却对羽绒服的款式很不满意,张先生遂要求营业员退回预先交付的50元钱。营业员坚决不同意,并表示,如果不是张先生预先交了订金,这件羽绒服早就卖了,现在他如果不买了,就得扣下订金。
而张先生认为50元钱是押金,如果自己不买了,对方就得退钱。
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最后,无奈的张先生将此事投诉到海州工商分局。
在了解事情经过后,海州工商分局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的调解,最后经营者做出让步,让利50元,张先生以400元的价格买下羽绒服。
在此,工商部门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购物时,要是暂时拿不定主意是否购买,最好不要预付订金,如果确实非常想买,在预付订金时,也要和经营者做好约定,千万不要听信营业员的推销,盲目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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