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交了车辆购置税不给发票的情形时不允许的,其当事人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国税机关及时索取。以此证明已经缴纳了车辆购置税。
一、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的区别
定义不同。
(1)车船税:以车船为特征对象,向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
(2)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
征收对象不同。
(1)车船税:车船税的征收范围,是指依法应当在我国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除规定减免的车船外)。
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机动车辆,指依靠燃油、电力等能源作为动力运行的车辆,如汽车、拖拉机、无轨电车等;非机动车辆,指依靠人力、畜力运行的车辆,如三轮车、自行车、畜力驾驶车等。
船舶,包括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机动船舶,指依靠燃料等能源作为动力运行的船舶,如客轮、货船、气垫船等;非机动船舶,指依靠人力或者其他力量运行的船舶,如木船、帆船、舢板等。
(2)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缴费标准不同。
(1)车船税:
1.0升(含)以下60元至360元
1.0升以上至1.6升(含)300元至540元
1.6升以上至2.0升(含)360元至660元
2.0升以上至2.5升(含)660元至1200元
2.5升以上至3.0升(含)1200元至2400元
3.0升以上至4.0升(含)2400元至3600元
4.0升以上3600元至5400元
(2)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消费者买的是国产私车,计税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因为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的购车价中均含增值税税款,所以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税额时,必须先将增值税剔除,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发票价÷1.17,然后再按10%的税率计征车辆购置税。
征税时间不同。
(1)车船税:车船税是每年都需要征收的,从2007年7月1日开始需要在投保交强险时缴纳车船税。
(2)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是在购车时一次性缴纳,以后在车辆使用过程中无需在缴纳购置税,如果车辆在购置时已经缴纳过购置税则无需再缴费。
二、关于机动车发票开具涉税项目的问题
(1)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当收回消费者所持有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全部联次。如消费者已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的,不需退回报税联;如消费者已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不需退回注册登记联;如消费者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已抵扣增值税的,不需退回抵扣联。
(2)消费者已经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销售方应当留存公安机关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复印件;如消费者无法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销售方应留存机动车生产企业或者机动车经销企业出具的退车证明或者相关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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