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销劳动仲裁裁决后怎么处理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后,处理方式多样:
1.若人民法院认定撤销申请理由成立,将在2个月内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
(1)在此情境下,当事人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选择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或不属于申请仲裁事项且可分的部分进行撤销。
(2)撤销裁定后,当事人不能上诉或申请再审,但可重新订立仲裁协议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若人民法院审查后未发现法定撤销理由,将驳回撤销申请,双方需自动履行仲裁裁决。
3.人民法院还可能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若仲裁庭拒绝,则恢复撤销程序。
二、撤销劳动仲裁后能否重新申请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后,当事人确实有权重新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在仲裁裁决被撤销的情况下,原仲裁裁决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将回到仲裁前的状态。
此时,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重新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或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劳动仲裁裁决撤销的条件
劳动仲裁裁决的撤销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法律规定,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条件主要包括:
1.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2.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3.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4.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此外,若仲裁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或不属于仲裁机构职权范围,或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也可能导致裁决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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