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合同工程施工纠纷解决需要请律师吗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当事人可自行解决或寻求专业律师协助解决,这不是强制性要求委托的。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工程合同纠纷处理的基本方式有哪些
1、和解
和解,是指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建设工程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考虑通过和解解决纠纷。事实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绝大多数纠纷都可以通过和解解决。
2、调解
调解,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纠纷,第三人依据一定的道德和法律规范,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互相作出适当的让步,平息争端,自愿达成协议,以求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方法。
3、仲裁
仲裁,亦称“公断”,是当事人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纠纷交给第三者,由第三者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
4、诉讼
诉讼,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双方之间发生的纠纷,作出有国家强制保证实现其合法权益、从而解决纠纷的审判活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未约定仲裁协议,则只能以诉讼作为解决纠纷的最终方式。
三、工程合同纠纷要准备什么证据
1、建筑工程承包书面合同,包括有关修改承包合同的设计变更文件、洽谈记录、会议纪要以及资料、图表等。
2、开工日期、延期开工原因的证明材料。
3、工程价款支付方式、延期付款及其原因的证明材料。
4、材料供应方式、未按约定标准或期限供应材料或双方协商变更材料的证明材料。
5、工程质量鉴定结论。
6、峻工报告、延期峻工原因的证明材料。
7、峻工验收日期,未按期竣工验收原因的证明材料。
8、工程结算方式。双方签证的决算报告或建设银行审定的决算。
9、保修期内发包人通知承包人进行维修的范围、时间和承包人拒绝维修,发包人委托他人维修费用的证明材料。
10、违约方的主要违约事实,及应承担违约责任的证明材料。
自己应如实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或证据线索。不能伪造、隐藏、毁灭证据,也不能指示或贿买他人作伪证,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n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n(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n(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n(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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