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共租赁住宅项目要求符合以下条件:具有港区、开发区西区城镇户籍或港区、开发区西区工作的新员工和外来员工的家庭,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辖区上年度收入标准2倍(海港区,开发区西区为55660元)以下,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城市范围)的商业用房、办公大楼和其他投资性房地产未购买,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单身者可以单独申请。
申请资格要求:(1)具有港区、开发区西区城镇户籍或港区、开发区西区工作的新员工和外来员工的家庭,可申请该公共租赁住宅项目。(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辖区上年度收入标准2倍(海港区,开发区西区为55660元)以下。(3)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城市范围)的商业用房、办公大楼和其他投资性房地产未购买。符合上述条件,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单身者可以单独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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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您好!根据您提供的素材,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包括:申请人需为广州市户籍居民,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应具有广州市户籍满5年;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应提供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部门出具的《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证明》;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应提供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部门出具的《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证明》的复印件;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应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为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请您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至相关部门。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包括:申请人需为广州市户籍居民,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应具有广州市户籍满5年;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应提供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部门出具的《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证明》;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应提供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部门出具的《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证明》的复印件;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应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为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请您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至相关部门。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公租房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专业人才和异地务工人员等对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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