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警扣车没给扣车单合理吗
一旦不遵循法律、法规,违反相关程序,或者私自使用扣留机动车的,交警支队将内部批评,取消当年奖金和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追究其负责主管领导的行政责任。一旦造成当事人财产损失的,将按照《国家赔偿法》对当事人予以赔偿。
二、交警扣车能几天
根据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此外根据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鉴定完成后,交警可以就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就相应问题起诉到法院。
三、交警扣车期限几天?
适用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法及时将肇事车辆予以扣留。
对于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对于已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依照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综合以上可知,扣车期限一般为“自现场调查起,三天内委托,二十天出检验、鉴定结论,再加上五天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即28天”,特殊情况,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扣车期限可以延长至68天。
如果,当事人对于检验结论不服,申请重新检验,会延长检验期,也会相应延长扣车期限。
若需要对交通事故中涉事的车辆进行暂扣的话,则必须要依法作出暂扣决定,否则的话扣车行为构成违法,当事人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当然,扣车也要注意具体的时间,如果超期进行扣留的话,那么也是会给当事人造成侵权,基于这点可以要求交警大队作出赔偿。
四、交通事故扣车是在交警队现场处理扣车扣几天
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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