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儿园安全活动高空坠物要怎么确定责任人
要是幼儿园里发生了高空坠物这样的危险事儿呢,找责任方可是个麻烦事。
通常情况下,我们就得看那个导致高空坠物发生的那个人咯。
不过,如果经过调查还是无法确定到底是谁干的这件事,那除了能证明自己真的没干坏事的人以外,其他所有可能搞出这场祸事的人都得给大家赔偿啦。
那些可能干坏事的人先给大家赔了钱,然后又有权利去找真正干坏事的那个人算账。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二、高空坠物的法律法规是什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对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有以下三点:
1.如果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造成业主人身财产受损,需负相应法律责任;
2.一般情况下高空坠物责任由建筑使用者、拥有者和管理人员负责;
3.如无证据证明自身清白,有可能成为加害方的使用者须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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