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机构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因此根据相关交通的规定,只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的是公安机关的交警部门、车管所和路政部门。
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是
根据法律规定,在三种情形下,行政处罚机关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是被处5二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二是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处罚机关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行政处罚机关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三是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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