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出于商业目的或非公共利益的拆迁,补偿原则应充分、合理。此外,征地是对土地的征收,拆迁是对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拆迁,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对象的不同。因为征地涉及到地上的房屋建筑,但是国家不需要这些房屋和建筑,所以叫拆迁而不是征地。根据法律规定的不同,征地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实施条例》,以及各省的土地管理条例。拆迁主要依据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条例出台后,拆迁这个不规范的术语逐渐淡出,以后无论是征地还是征房都叫征收。
简易征收和一般征收的区别
一般征收和简易征收的区别主要有三个:
第一个是计税的适用范围;
第二个是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不同,简易征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第三是税率会有区别,简易征收的税率会比较低,一般在百分之三,而一般征收按照不同情形可能会有百分之十七、百分之六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九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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