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后又实施盗窃的不能认定累犯。累犯一般是指,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又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而相对不起诉的,并没有对行为人施加刑罚。
一、什么是二次犯罪?
二次犯罪称为累犯。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二、被判处缓刑的是否构成累犯
不构成。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而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不能构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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