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后分割的方式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分割的方法为实物分割或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好分割方式与分割方法以及分割的财产,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分割时会遵循照顾子女以及女方的利益与无过错方的原则。
夫妻的共同财产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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