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变更的具体形式有哪些
股东变更的具体形式如下:
1.股东转让自己的股权;
2.股东死亡导致股权继承;
3.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
4.夫妻离婚导致共有股权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记载事项的,登记机关应当及时为市场主体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核验身份信息。
二、股东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
股东变更的程序是: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工商部门审查申请材料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给申请人发放《登记决定通知书》;
3.申请人凭借《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证窗口换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4.完成变更登记并备案。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股东变更需要公证吗
一般不需要公证的,但出现以下情况时,一般会采取公证来防范风险:
1.转让双方对有关事项存疑时(如对转让比例、转让出资时限等)。
2.当事人一方不到亲自到场签约委托他人代办时。
3.双方认为有必要公证时。
4.立据公证为其他用途时。股权转让是新旧股东之间的股权交易行为,企业股东变更所依据的股权转让协议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就不会影响股东变更。提供经过公证的股权转让协议,不是必须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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