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晚,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追逃清零行动,对13名重点在逃人员发布A级通缉令。
A级通缉令发出后,好消息不断传来。
25日上午,公安部A级通缉令督捕的重大涉黑在逃人员银和国迫于压力,向湖南邵阳洞口警方投案,目前其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5日11时,13名重点逃犯中年龄最小的女逃犯金xx,因涉嫌参与传销对他人实施非法拘禁,已在广东东莞被抓获,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25日15时,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追捕的13名重点在逃人员中,刘xx在老挝境内被青海警方成功抓获,同时抓获的还有青海警方悬赏通缉在逃人员刘x、刘x。
25日22时许,据@中国警察网消息,截至目前,金xx、张xx、陈xx、刘x、银xx、刘xx6人已落网。
网上追逃说明公安已经立案侦查了,但还没有定罪。定罪只能由法院来判决。并不一定说被上网追逃的人一定会百被定罪,这要看案件的证据情况,如果证据不足或者法院认为不构成犯罪,就不会定罪了。
网上追逃人员逮捕后,只有度罪行轻微问,符合条件的才能免于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指因答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回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
一、免于刑事处罚情形有哪些
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答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二、网上通缉的三个条件
1、是刑事犯罪;
2、犯罪事实清楚;
3、案犯在逃,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能上网通缉。
并不是说大家都可以从网络上就可以看到所有通缉犯的资料。一般只有部分A、B级通缉犯。
网上通缉令是公安内部使用,不对整个互联网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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