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能帮人上军事院校和转军籍,在不到一年内先后骗取3名学生家长84万余元。经湖南省桃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6月2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其返还受害人财物人民币848000元。
现年47岁的李某某,系原河南省开封市高压阀门厂下岗女职工,祖籍为桃江县人。李某利用高考考生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理,慌称自己是北京某高官儿子的干妹妹,在北京总参谋部有熟人并能够帮忙上军校和转军籍等谎言,骗取家长马某、刘某、资某的信任,索要活动经费。2008年7月,李某某谎称自己能为马某的儿子读青岛军政人文大学和转军籍,骗取马某现金20.8万元;2009年2月、3月,李又以同样的手段分别骗取受害人刘某、资某现金28万元和36万元,三次累计骗取人民币84.8万元。赃款已被李某某用于建房、投资及个人消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为他人办理上军校和转军籍为借口,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李某某骗取他人财物用于自己挥霍,客观上无力归还,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家长们的殷切期望,但鼓励孩子们努力进取才是正道。在本案中,被告人李某某是河南一工厂的下岗职工,骗术并不高明,几句大话、几个神秘电话就轻而易举地骗取了家长们省吃俭用的辛苦钱。受害家长正是信奉潜规则,被侥幸冲昏了头脑,失去了应有的理智,才给予犯罪分子可趁之机,最后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反而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其深刻的教训令人警醒。一年一度的军事院校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也闻风而动,利用这个时机诈骗家长钱财。他们利用群众对军人的信任,打着军人的旗号到处招摇撞骗。如果遇到类似假冒军校和国防生招生诈骗的行为,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招生主管部门举报,以免上当受骗。
全文7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