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休养期间可向单位申请哪些赔偿
劳动者在工伤休养期间,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资的赔偿,而其他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员工发生工伤死亡的抚恤金怎么给
事实上,员工发生工伤死亡的,按规定要支付以下的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40%;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具体而言,将按照以下的计算方法:
1、配偶
计算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
2、其他亲属
计算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30%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
(1)配偶为孤寡老人,计算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50%
(2)其他亲属为孤寡老人或孤儿,计算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40%
其中,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不过,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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