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驾驶人承担,但是首先是由他所驾驶的机动车保险来理赔,保险不够理赔的话才由驾驶人承担(驾驶人属于单位聘用且是因公发生的交通事故,单位会帮驾驶人赔付,但这不是受害者考虑的事),如果到法院起诉的话,把驾驶人、车辆的保险公司、车主(应该就是环卫站)一起列为被告。
环卫垃圾车归谁管
一、垃圾车归哪里管
1、城市垃圾车属环境卫生管理处(简称环卫处)管理。垃圾清运车归环卫所管理使用垃圾车应该是属于市政环卫部门管理,垃圾车一般指垃圾清运车。垃圾清运车分为:压缩式垃圾车、自卸式垃圾车、摆臂式垃圾车、自装卸式垃圾车、密封式垃圾车、拉臂式垃圾车。垃圾车主要用于市政环卫及大型厂矿运输各种垃圾,尤其适用于运输小区生活垃圾。
2、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二、垃圾车属于专项作业车吗
垃圾车是属于专项作业车,专项作业车就是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用于专项作业的汽车。如工程抢险车、洒水车、吸污车、水泥搅拌车、起重车、医疗车等。不属于客车,不需要办理营运手续。专项作业车分为载货专项作业车和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报废年限分别为15年和30年。专项作业车的把手是可以调节的,使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调节,把手的材质是不锈钢的,采用了机器开模,具有光滑不伤手的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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