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证件:
1、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指定的就业落户服务系统在线登记申请人的个人信息;
2、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委托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4、单位接收函;
5、由具有人事存档权的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委托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6、居民身份证;
7、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一、出国留学人员档案如何存放
(1)在京院校就读的应届京外生源毕业生(不包括博士后),毕业后直接申办出国留学者;原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在职人员,因申请出国留学,原单位要求其户口迁出者,均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办户口的存放和落户。
(2)出国留学(或赴港、澳地区学习)前档案没有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回国(或回内地后)后,只要符合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派遣条件的回国人员,其人事档案可以转存留学人员档案室。
(3)申请存档者如果已经出境,可委托他人代办存档手续(具体办理程序详见“中国留学网”中的《留学存档》栏目)。
二、留学生能考公务员吗
可以考公务员。报考条件有: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海外留学人员报考公务员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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