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老旧车淘汰补贴政策:根据《深圳市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8-2020年)》
第六条资金补贴车辆范围
(一)以下报废淘汰的车辆适用本办法实施资金补贴:
1.自2018年7月1日(含)至2018年12月31日(含)期间报废淘汰的国Ⅰ汽油车。
2.自2018年7月1日(含)至2020年6月30日(含)期间报废淘汰的国Ⅱ汽油车、国Ⅲ柴油车、A类车以及B类车。
报废淘汰的日期以《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载明的“注销日期”为准。
(二)自2018年7月1日(含)至2020年6月30日(含)期间转出淘汰的国Ⅲ柴油车和B类车适用本办法实施资金补贴。
转出淘汰的日期以老旧车最后一次转出我市时《机动3车登记证书》签注的转移登记或变更登记日期为准。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车辆,不享受补贴:
(一)财政供养单位的老旧车(指未提供《非财政供养
单位的老旧车承诺书》以及提供了真实完整的财政供养单位
车辆信息的非自然人车主的老旧车);
(二)非依法报废注销的老旧车;
(三)黄标车;
(四)办理了转出手续,但没有在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办
理完转入登记签注手续的车辆。
第九条补贴对象
(一)报废淘汰的补贴对象为车辆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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